“阳过”不要?上海通报
在11日举行的阳过上海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就有康复阳性感染者在求职过程中因被歧视找不到工作的不上报情况,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回应:
上海市各部门、海通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阳过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上报不得歧视。海通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阳过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上报不在他们的海通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阳过阴影下。
具体如下↓↓
中新微评:
企业别戴着“阴阳”眼镜看人
“进过方舱的不上报不要、阳过的海通不要……”最近一段时间,个别新冠康复者在求职时遇到让人费解的阳过“歧视性指标”。抗击疫情已有段时间,不上报我们对病毒的海通认知也今非昔比,感染病毒从来不是什么“原罪”,对康复者区别对待更无法理解。在就业过程中设置如此门槛,无疑会对曾经的感染者造成二次伤害。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也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专家也曾证实过,“新冠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他们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没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
所以,别戴着“阴阳”眼镜看新冠康复者,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认真努力生活的普通人。用人单位歧视新冠康复者,心中无情、脑中无知、目中无法!新冠康复者,不要畏惧那些无情、无知、无法的中伤,康复后的你就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不要放弃你的积极、乐观、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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