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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再细化:生产、批发、零售、溯源四路齐进 行业壁垒或逐步树立

来源:避之若浼网 编辑:热点 时间:2025-07-05 19:20:53

日前,电烟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上线电子烟管理栏目,监管同时发布多项文件,再细对生产、化生或逐批发、产批零售、发零追溯管理等四个方面均作出规定。售溯

管理细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源路品牌持有:关于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作的齐进指导意见,这一规定主要与供应链及品牌有关。行业

相关生产企业申领生产企业许可证,壁垒步树应当具备:有与生产相适应的电烟资金;有生产所需技术和设备条件;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监管,除应当具备前述第1、再细3、化生或逐4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提交有关电子烟委托经营协议等申请材料。

2. 批发:关于电子烟批发企业布局的指导意见。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

3. 零售: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电子烟本店零售。电子烟零售点实行与卷烟零售点相独立的布局规划。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运用市场手段从严制定本省(区、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并进行动态调整。

4. 溯源管理: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电子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制定追溯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追溯平台,统一追溯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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